执法者更应绷紧法治的弦
刘新平
□刘新平
“长满麦子的耕地里,突然出现一片水泥地,上面停满各式物流货车。”据5月9日的《大河报》报道,周口市川汇区一些人占用耕地,在麦田里违规建起停车场。记者采访周口市国土局川汇分局、川汇区“两违”办公室了解有关情况,这两个单位却都说不清该如何治理。
这很让人纳闷,国土局和“两违”办公室,都是执法部门,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情况管理、监督和处罚的执法部门,一个是对违法建筑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的机构,对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竟不知道该如何治理,难怪有网友责问,这些执法单位是干什么吃的。
我国历来重视基本农田的保护,我省又是产粮大省,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种地的农民,都很重视基本农田的保护。然而,为何还会有违法占用农田建停车场的事情发生呢?
是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吗?否。从国家的层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从地方的角度看,也有《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处理意见》以及与之相应的《周口市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办法》,这些法律法规把土地,尤其是对农田的保护,放到了重中之重的位置。对违法占用农田的行为,也都有相应的惩处规定。
既然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何还有这样严重的土地违法活动呢?答案似乎在这些违法建筑中可以找到。根据报道,这个停车场占地10多亩,面积应该不小,是号称豫东南最大的某商贸物流基地的停车场。跟“商”字挂上了钩,当然也就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关,于是,处理起来很困难,“说不清怎么处理”,也就不难理解了。
或许有人会说,地方执法部门也不是全然不管,在这个停车场建设之初,“川汇区‘两违’办曾前去执法,动用挖掘机实施了拆除,但此后有人在夜里偷偷施工,又给建了起来。”而国土局则是“由于原来的队长去郑州学习,这摊工作没人管了”。
乍一看,似乎都有理由,仔细推敲,又难以自圆其说。试问,当初是谁在这片农田上“开发”的,通过什么人拿到的土地?对于明显的土地违法事件,仅仅是动用挖掘机拆除就了事了吗?有没有继续监督措施?还有国土局,就因为原监察大队长外出学习,查处土地违法的事情就可以束之高阁,当真是“少了一个人,地球就不转了”?如此等等,这么多的疑问,都需要周口市有关部门回答。谁来回答,怎么回答,可能是更多人关心的。
我们常说依法治国,但遇到具体情况、实际问题,却说不清如何处理,难免给人以懒政推诿的感觉。看来需要提高法治意识的,不仅是普通老百姓,那些执法的和那些以“商”为重的人,更需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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