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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检察院:让失足少年在法治护佑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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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检察院:让失足少年在法治护佑下重生

时间:2016-06-23 11:14|点击:

  沙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自2012年4月成立以来,科长郭书霞带领4名干警,积极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刑事政策,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始终用细心、爱心、耐心、呵护祖国的花朵,使众多未成年人拨开迷雾,重返阳光人生,便负能量成了社会正能量。为此,被授予“河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未检工作联系点。特别是今年6月,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未检工作先进集体。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她们是“私人定制”帮教师

 

  “挽救一个孩子,比批捕、起诉一个孩子,效果好得多!”这是郭书霞等5名干警从事未检工作以来最深的感受。未检科成立之初,她们便确立了“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积极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先后建立并落实了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快速办理机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其中,她们制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工作细则,得到邢台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以此为蓝本制定了《邢台市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规程》,在邢台市检察系统予以推广。

 

  针对每个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她们因材施教,积极推行“私人定制”帮教法。在多年工作实践中,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她们总结施行了实地走访座谈法、庭审教育感化法、判后帮教回访法、特殊救助感化法等。其中,她们在一次帮教回访时,发现因抢劫被判处缓刑的裴某失业在家,于是根据其心灵手巧的特长,主动为裴某搜寻各种招工信息,最终帮其找到一份装修工作。裴某现在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此外,为推进特殊救助感化法的实施,沙河市检察院与市慈善协会共同制定了《关于做好特殊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的意见》,从爱出发,从帮入手,共同救助感化特殊未成年人。

 

  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她们是向善青春的培育者

 

  “有机会到法院旁听刑事案件的审理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深受触动,不仅为我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也为我们普及了法律知识。”这是沙河市第一中学学生小李在旁听完刑事案件的审理后,在心得体会上所写的感受。2013年10月,沙河市检察院未检科组织市第一中学学生旁听了一起园内故意伤害案件的审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与同学们一起分析犯罪原因,剖析未成年时养成的习惯对身心的影响力,普及法律知识,使同学们切身体会犯罪的危害。目前,该院已将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工作逐步推向常态化。

 

  学校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阵地。2013年11月份,沙河市检察院未检科与教育局密切配合,在全市30所中、小学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选派了30名优秀检察官分赴30所中、小学担任法制辅导员,定期给学生们讲法制课,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理、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反复播放该科制作的《敲响未成年人犯罪的警钟》、《都是哥们义气惹的祸》专题宣传片进行警示教育。目前,法制辅导员们深入校园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0余份,展出展板70余块,受教育学生达到3万余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她们是社会化“大合唱”的领唱者

 

  为了整合社会力量,更好地推进社会化预防大格局的形成。2013年7月,由检察院未检科牵头,沙河市成立了我省首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委员会,并以沙河市委的文件行文,明确了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民政机关,教育机关、共青团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从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横到面、纵到边的大预防工作格局,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搭起社会化的大平台。

 

  为了给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2012年沙河市检察院开通了邢台市第一个青少年法律服务热线——“郭姐热线”。如今“郭姐热线”已近走过了4个春秋,逐渐成了广大青少年思想上的引路人、生活中的知心姐,一次次的耐心解惑、倾心相助,犹如冬日暖阳,温暖了一颗颗无助迷茫的心灵;犹如黑夜灯塔,照亮了他们未来的人生之路。

 

  关爱未成年被害人,她们是“未来希望”的守护者

 

  “法律并非没有温度,而是通过法律人的具体运行与思考,才使之体现了温度,或冷酷,或温热,或沸腾。” 郭书霞等未检干警用真情执法,坚持心灵救赎与物质帮扶并举,用法律温暖人心,用爱心点亮希望,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社会的关爱。

 

  2015年在办理陈某故意杀人案时发现,被害人母某(9岁)系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儿子,陈某因承受不住离婚后的生活压力欲上吊自杀,想到自己死后孩子无人照顾,便抱着孩子一起上吊,后悔悟将孩子救下。母某的父亲患有尿毒症,没有抚养能力。鉴于母某需要陈某的照料,她们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召开听证会,听取律师、公安、法院、村民代表的意见,最终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信。案件结束了,但是她们还惦记着陈某母子的生活,惦记着母某今后的健康成长,于是邀请心理专家,为陈某母子二人进行心理辅导,使他们自信、自立、自强。她们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为母某申领到5万元的救助金,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李国强 邵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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