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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勒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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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勒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

时间:2016-07-07 13:16|点击:

本报讯(记者陈海明 胡晓梅)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17年年底,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基本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到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县实施更方便有效且有承接能力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到市县管理。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建立各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投资项目省级网上并联审批。组建行政审批局,坚持试点先行,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继续深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清单的内容和形式。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

转变政府投资职能,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2017年年底前,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加强市场监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一照一码”的基础上,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核心,探索实行“多证合一”。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2017年年底前制定我省公共信用管理地方性法规。

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重点领域治理, 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会自治。

优化公共服务。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在水资源、土地资源、矿山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实行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进一步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完善政府立法立项制度。制定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保证立法项目适应现实需要。完善政府立法起草机制和协调机制,提高立法效能。建立政府立法评估制度,推进立法前评估、审查过程中评估和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

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立法。建立京津冀政府法制工作协作机制,加强立法沟通协商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重大立法项目联合攻关,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治理创新、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立法。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完善政府立法听取公众意见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公开期限不少于30日。

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2017年年底前制定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增强公众参与实效。2016年年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托政府网站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建立民意调查制度。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要进行民意调查,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2017年年底前制定河北省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2017年年底前制定我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及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实施方案》还对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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