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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法治建设要创新公众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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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法治建设要创新公众参与机制

时间:2016-07-12 13:42|点击:

内容摘要:光明日报讯(记者梁捷)“县域法治的一个根本对策就是公众参与,即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走群众路线。”在日前举行的“县域法治国情调查首批成果发布会”上,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弘道指出。”钱弘道表示,公众参与必须以公开为前提,参与机制也要创新,例如科学界定互联网公权和私权的边界,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

关键词:钱弘道;公众参与;县域法治;浙江大学法学院;发布会;群众路线;梁捷;互联网;界定;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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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讯(记者梁捷)“县域法治的一个根本对策就是公众参与,即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走群众路线。”在日前举行的“县域法治国情调查首批成果发布会”上,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弘道指出。

  “县域法治工作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县级政府应当依靠人民群众来破解难题。公权是人民赋予的,就要让人民来监督。”钱弘道表示,公众参与必须以公开为前提,参与机制也要创新,例如科学界定互联网公权和私权的边界,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推广应用第三方评估机制,如司法透明指数等,体现公众参与,发挥倒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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