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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C1000互联网金融法治论坛第三期在上海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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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C1000互联网金融法治论坛第三期在上海举办

时间:2016-07-13 13:55|点击:

2016年7月2日下午,由IFC1000互联网金融千人会携手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互联网金融法治论坛第三期在上海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P2P企业专项整治与合规化应对”,来自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知名律所、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三十余位嘉宾参与了此次闭门研讨会。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已紧密展开,7月将进入大规模的排查阶段,P2P网贷行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展如何,P2P企业如何合规化应对和健康发展成了当前的重要课题。会上大家就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P2P行业运营中遇到的合规化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IFC1000互联网金融法治论坛第三期在上海举办

会议首先由IFC1000互联网金融千人会上海分会执行秘书长、上海市长宁区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徐颖女士主持并致辞。

随后,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 云峰律师简要介绍了上海市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P2P企业发展的合规性问题。陈 云峰律师认为此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并没有打压行业的思想,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依然是金融,因此要交给有能力承担责任的人来做金融,没有能力和不能承担责任的人应该退出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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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公明贷运营总监林博怿先生、上海亿海投资执行总裁曹晓先生以及上海盛银投资产品总监汪功文先生相继发言,就产业链发展模式中的关联交易与自融的关系、自融的认定以及资金存管等问题表达了他们的疑惑与观点。对于以上问题,与会嘉宾热烈讨论。陈 云峰律师认为,现有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自融”的定义和责任承担情形,实践中应当着眼于资金的用途和安全性问题,资金存管也是同样的道理。

接下来,财来啊的创始人姚备先生就基金业务方面遇到的合规问题及监管政策与大家分享,同时他认为基金方面的法律监管比较完善,互联网金融应当在本次整治与严格监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发展。

本次会议对资产端与资金端的衔接进行了讨论,陈 云峰律师认为,资产端应当坚决杜绝虚假标,资金方面应遵守相关金融产品合格投资人的法律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徐颖女士认为,公募基金公开透明,披露起来相对容易,互联网金融产品

很难估值,披露较难。P2P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创新,更需要合规,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监管机构、征信机构、律所等各方面的支持。

恒生电子的销售总监杨敏女士就自身企业的发展经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资产荒现象提出了她的看法,“供应链金融领域不存在资产荒,可以将潜在的资产打包成资产包,转变成资金方需要的资产。供应链所涉及的厂商和经销商有些可能没有线上场景,但有线下场景,在内部仓储和严谨交易体制的基础之上,可以通过严格控制交易过程将供应链转化为优质资产,实现资金和资产的对接,打造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当然,合规是前提。

最后,会上还就P2P企业应当坚守信息中介的本质,不得违规债权转让,平台如何做好风控,以及互联网金融应当在合规的基础上坚持创新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不仅是一次整改和监管,更是一次行业内思考与探讨的机会,互金企业应该借此机会正确认识自身定位,探索新的合规化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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