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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检察院开展行政强制措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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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检察院开展行政强制措施试点

时间:2016-07-29 07:01|点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1日讯   今年来,永春县检察院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监管、环境污染等民生领域开展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工作,率先发出泉州市首份关于涉及公民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检察建议书。

自今年3月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监督试点工作以来,该院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与永春县政府法制办、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个行政单位会签了《关于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监督与协作配合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强制措施监督范围、方式、程序和跟踪机制,并对监督措施、责任追究和各单位协作配合互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建立了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具体运作的机制。

3月份以来,该院先后走访了县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局、林业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已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涉及行政强制措施检察建议书10份,均被采纳回复,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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