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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园欺凌需要更多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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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园欺凌需要更多法治力量

时间:2017-12-24 14:35|点击:

日前,云南省建水县5个小学三年级学生采取蹲马步、殴打、往身上浇开水等方式对2名同学进行欺凌,极其恶劣的行为引起社会多方关注。据报道,目前2名学生伤情稳定,小学校长已被免职,有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校园本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近年来却不断爆出校园欺凌事件。分析我国校园欺凌的原因,有学校思想教育不到位,有父母错误的言行示范,有学生自身价值观、认识观不完善等等,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在治理校园欺凌时,法治力量还很薄弱。事件的处理停留在简单的批评教育阶段,无法让学生深刻认识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间接放任了校园欺凌的不正之风日益盛行。可见,治理校园欺凌,需要更多的法治力量。

完善立法,让惩治青少年恶性欺凌行为有法可依。由于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加之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侧重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而没有对未成年人群体进行严格区分,造成对未成年人中弱者的保护有所缺失,这也使得在处理校园欺凌行为时,更多的是学校进行批评教育、通报处分,而非采取法律手段,欺凌者不能得到应有的惩戒,意识不到自身行为的恶劣性质,反而会助长其嚣张气焰。遏制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亟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行为极其恶劣的欺凌者,只有通过法律手段,让其承担刑事责任,才能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欺凌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从而加以改正。

加强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对法治的敬畏感。法治教育要贯穿于青少年的日常生活,要通过各种渠道,结合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学校可以设立法治课堂,开展法治主题活动等等。此外,司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律进学校,到学校开展法治大讲堂,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利用青少年身边案例教育学生,同时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平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只有让青少年充分了解法制内容,在一个法治氛围中成长,才会对法治产生崇高的敬畏感。

校园欺凌具有隐蔽性、长期性,治理校园欺凌,任重而道远。有效治理,重点在学校、家庭、社会的“共治”,而关键在“法治”。我们要把握好这个“关键”,持续强化法治力量,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法治氛围,让惩治青少年严重欺凌行为有法可依,以法治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还他们一个阳光、安全的校园。(李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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