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各项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责任、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4月,组建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成立了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四个小组,印发了《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细化了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2.坚持统筹推进。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同奖惩,先后7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了普法宣传、司法体制改革、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下发《榆林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动员各级各部门对标“八大项”“100小项”指标,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形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盘棋”格局。
3.严格督导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对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确定的七个方面52项具体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有力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到位。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3月底,市县两级全部组建审批服务局,市级530项审批事项划转至市审批服务局,72个市级部门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249个办事窗口,基本实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承接中央和我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79项、取消10项、委托164项,取消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61项,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68项;梳理形成一次办事项323项,马上办事项102项,就近办事项21项和网上办事项1053项,不动产登记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一窗受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印章刻制3个工作日完成;公布了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取消11个证明事项;出台《榆林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进行试点。
2.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了包括榆林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权力运行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电子监察平台、中介超市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市县两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上线榆林政务APP(榆快办),开通50个以上本地高频政务服务应用,接入陕西政务服务移动端(陕政通),实现“指尖办”。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榆林)、微信公众号、政务APP等,同步给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形成了网上申请、一网通办,线上线下联合办理的模式。
3.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制度、明确重点,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二是回应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86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发布政府信息8856条,各县市区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330条。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百姓问政等多种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拓宽公开内容。
(三)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1.着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热点,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方面立法。全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和《榆林市养犬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项目。《榆林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和《榆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先后三次修改完善,并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相关立法和技术问题正在进一步论证。
2.严格审核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榆林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意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297件,审查市级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工作18件,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现100%。市政府报备9件规范性文件、市中级法院报备14件规范性文件。
3.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修订完善《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健全体系、明确职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市45名公职律师、市政府聘请的15名法律顾问,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定、法律事务处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推行涉企法治服务
1.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选派99名律师组成政策宣讲团、专家咨询团、法律服务团,对49家民营企业进行“一对一”法律体检,共梳理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的法律风险5件,指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17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24个。
2.强化执法服务保障。印发了《榆林市2019年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强化执法服务措施,先后7次聘请专家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开展专家诊断式检查,共检查企业148家,查出隐患2633条,已整改2486条,未整改147条。
(五)依法严格文明执法
1.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出台了《榆林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文件,在公安、市场监管、卫健、执法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全面启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
2.严格执法资格准入。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举办16期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培训考试,对全市26个市直部门、9个县市区3583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换发。
3.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执法专项检查和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下达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6546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56份。出台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榆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工作。推进移动执法和“双随机”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万人次,检查企业6100多家,立案查处819家,限产停产案件65 起,移送司法25起,累计罚款8800万元。累计受理环境举报1567件,办结率达到100%。
(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1.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建成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9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2083个,构建起了覆盖全市法律服务工作网络,畅通了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的渠道。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95件,同比增长39%。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不断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思路,在调解组织建设、调处机制创新、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质量提升上下功夫,相继在公安交警、医疗、住建、劳动等系统建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44个,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全年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4042件,调解成功3877件,调解成功率96.6%。
3.依法处理复议、诉讼案件。全年共办理市政府涉诉案件48件,其中,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43件,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征收补偿、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办理市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25件,其中,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类11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8件、行政许可类1件,其他类5件,已办结22件,期限内办结率100% 。
4.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监管体系,推进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社区矫正人员录入率98%,GPS手机定位在线率82%,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2万人,在册人数2688人,再犯罪率0.15%,低于全国0.2%的严控指标。
5.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目标,精心组织,重拳出击,打掉涉黑组织13个、涉恶犯罪集团36个、涉恶犯罪团伙35个,查扣冻结涉案资金4.26亿元,立案审查调查“保护伞”案件141件,涉及323人。
(七)开展诚信榆林建设
1.推行联合奖惩制度。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企业家诚信档案,强力整治“老赖”、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公职人员欠贷等失信行为,不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目前,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在政务服务平台和工程建设审批平台中得到嵌入式部署,在政务服务大厅的发改、统计、税务、公安、不动产、住房公积金等67个政务服务窗口应用,在财政奖补、行政审批、招标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审批环节实现了自动化联合奖惩。
2.建立集中曝光制度。组织法院、市场监管、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建立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定期召开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介集中曝光,使失信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3.加快建设诚信榆林。在集中曝光和联合惩戒的双重压力下,全市信用状况明显好转,截至11月底,榆林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全国排名第44位,位居全省第一。同时,榆林市荣获2019年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全国城市信用监测综合排名进步前10地级城市”称号和两项“新华信用杯”全国百佳信用典型案例大奖。
(八)扎实推进普法宣传
1.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全市开展了“法律九进”活动2600多场次,宣传法律法规28部,发放法律书籍、宣传物品75万件,受教育人数230万人次。在法律“进军营、进网络、进寺庙”的基础上,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法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
2.开展干部学法用法。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现场讲学,组织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165个单位、84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考试,合格率98.2%。向全市公职人员发放《百姓法治宝典》口袋书、推广使用APP,在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公共场所免费安装“谁执法谁普法”智慧普法媒体机350台。
3.全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建成7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5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存在问题
2019年,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在找准突破口、抓住关键点,统筹谋划业务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思路不广、措施不活。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方式相对传统,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灵活性有待继续优化,普法宣传带动全民守法用法质效有待进一步释放。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决胜之年,我市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榆林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
(二)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着眼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征集社情民意,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全面提升立法质量,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三)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常态化开展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活动,定期举办干部法治培训班、研讨班,组织好线上线下法治知识考试,提升全市干部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普法质效。按照“七五”普法宣传规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普法工作目标,打造专门普法队伍,丰富宣传载体,突出需求导向,针对目标人群,开展精准宣传,提升普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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