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击退猥亵女童事件中的舆论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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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起猥亵女童事件聚焦了公众的目光:一起是在南京火车站,一名段性年轻男子当众将手伸进作为养女的妹妹胸部;另一起是在重庆一家医院大厅里,一名年近5旬的姑父杜某把手伸进女童内裤抚摸下体。两名女童竟默然接受,说明私下可能已被淫棍糟蹋过。(8月17日中国新闻网)
两起猥亵女童事件,是非曲直已经十分明了,淫棍无疑成了舆论千夫所指的的目标,这无疑是舆论的主流。然而,在网络中也出现一股舆论浊流。这股浊流,不是把矛头指向猥亵女童的犯罪嫌疑人,而是指向了最早曝光男子当众猥亵女童消息的@作家陈岚。在一天内,她陆续收到了2000多条威胁和辱骂私信,有网友扬言要“出钱5万,打断陈岚的腿”,“出10万买你的一只手”……甚至有人对其“人肉”后,陆续在网上详细公布了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她本人和助理还接到大量骚扰电话,以至于她“很多时候必须关机或开飞行模式”。
网络舆情的另一股浊流,是千方百计为猥亵女童的淫棍辩解或“洗白”,乃至出现了种种奇谈怪论。诸如,有网友看过第一起事件的报道后和照片后,“觉得是正常的兄妹关系,亲昵的摸下妹妹,很正常”,只不过“忽略了妹妹的隐私”,“养童养媳是风俗、是风气”,“是人家的自由”,还有网友认为,“亲人之间的亲昵被冠以猥亵实在不可思议”,这是在“伤害这种两情相悦的纯真美好的爱情”,称曝光者“管得真宽”,是“道德婊”,“严重干扰人家正常生活”,“毁了一个家庭”,“想出名发疯了”……
网络舆情浊流的出现不足为怪,正像滚滚东逝的江水一样,总会有漩涡和浊流。而面对猥亵女童事件出现的这股舆论浊流,除了说明一部分人的道德水准处于低位,从而导致对黑白是非对错辨别能力表现弱智外,根本原因是因为不懂法而失去判断能力。其实,相关法律都为猥亵性侵女童设定了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而《婚姻法》第三条关于“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自由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的规定则让“童养媳”之说不攻自破。两起事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难脱猥亵女童之嫌,任何辩白都是苍白无力的。正因为如此,警方并没有受逆向舆论的干扰,一直在对两案抓紧侦办,涉嫌猥亵女童的男子段某某已被刑拘,进而成立联合调查组,就段家收养女童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猥亵侄女的杜某,也在当地警方的侦办之中。
面对事实的批判与拷问,社会是否应该反思:当家庭或亲属圈从避风港沦为犯罪围城时,社会又该如何为女童撑起一把人身安全的保护伞?在舆论的滚滚洪流中,如何击退不时出现的一股股浊流,进而使社会正义之声得以张扬?前者,有国内著名青少年心理专家宋少卫教授、女童保护组织发起人和负责人孙雪梅等,开出了强化女童保护意识、加强性侵安全教育、完善事后的救济措施和心理治疗等“药方”,值得高度重视。后者,则需要发社会和网络舆情主流的主导力量,对出现的舆论浊流进行有组织的反击,当然这种反击不是攻击和谩骂,而是以理服人,做到有理有力有节。
稿源: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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